鞍山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解读

鞍山师范学院引进

高层次人才政策解读

一、学校概况

鞍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,位于拥有世界第一玉佛、亚洲著名温泉、国家名胜千山、中华宝玉之乡和祖国钢铁之都的优秀旅游城市、全国文明城市——辽宁省鞍山市。

学校始建于年,学校现有教职员工人,其中专任教师人,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数人。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“百人层次”5人,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,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,省级教学名师7人,市级突出贡献专家、领军人才、高层次人才5人,硕士生导师52人。

学校现有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1个,省级示范专业1个,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,省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4个,省级教学成果奖33项,教育部教职委重点建设课程、省级精品课程17门,国家级规划教材3部,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。

“十二五”以来,学校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项,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科基金、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3项,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篇,其中SCI、EI、CPCI等检索收录篇,主编、参编教材及著作部。学校主办的省级刊物《鞍山师范学院学报》在全国发行。

二、学校政策

鞍山师范学院对于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付16万的博士待遇,业绩成果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以面谈,按《鞍山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》执行,具体待遇如下:

1.领军人才

年薪、安家费,科研经费等相关待遇双方协商确定。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助手和实验室。

2.拔尖人才

安家费40万,科研启动经费20万,根据需要组建学科团队、配备实验室或工作室。特殊优秀人才相关待遇可双方协商确定。

3.学术骨干

安家费25万,科研启动经费10万。

4.优秀人才

(1)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到我校工作,给予安家费16万(如市政府有政策且高于学校标准,按市政府政策执行,不再重复发放),科研启动经费5万,不受任职资历限制,符合评聘条件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。

(2)在读博士到我校工作,工作期间签订协议,参照在职人员待遇发放工作补贴。毕业后履行相关程序到我校工作并兑现待遇。

鞍山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

待遇情况一览表

三、鞍山市政策

1、薪酬补贴

鞍山市对于全职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、国家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年期20万元/年,10万元/年薪酬补贴;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(即具有岗位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,或博士研究生学位,具备较强研发、实践能力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某种特殊专长,业绩比较突出,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人才),给予5年期5万元/年薪酬补贴;全职引进的博士给予3年期元/月薪酬补贴。两院院士每月额外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1万元。

2、购房补贴

鞍山市对于全职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、国家级领军人才、地方级领军人才,分别给予万元、万元、60万元购房补贴;对于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,其在鞍山首次购房商品住房的,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;对于全职引进的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、全日制硕士,其在鞍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,分别给予5万元、2万元购房补贴。

3、租房补贴

对于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,给予5年期元/月租房补贴;来鞍工作原籍非鞍山市的博士、全日制硕士,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,3年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分别给予元/月、元/月的租房补贴。

鞍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情况一览表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鞍山师范学院人事处高俊娜、张冲

联系-

简历发送邮箱:assfxyrs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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